一、申请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在龙文就业创业人员家庭或个人(家庭指已婚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尚未再婚且有未成年子女并对其有抚养权的视为家庭;个人指未婚或离婚但婚生子女归属对方抚养的个人。上述中的“个人”年龄限定为18周岁以上,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下同)。
1.申请对象:①申请前连续2年经龙文区委、区政府确认的重点企业的职工;②新创办的入驻创新创业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器等)的科技型企业、新引入的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企业的职工;③龙文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中央、省属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派驻龙文区工作人员);④龙文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的急需紧缺的具有特殊才能的其他人才;⑤在龙文区就业创业的港澳台侨胞。
上述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申请家庭或个人在中心城区无购房记录(含非住宅)或现有住房人均面积低于17平方米,在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现有住房属D级以上危房且不能改造、无力改造的,在承诺服从属地政府征迁安排的前提下也可提出申请;②申请对象持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③申请人在漳州市范围内连续缴交社会保险3年以上。
2.申请对象:龙文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属编外“同工同酬”人员、与单位签订合同临时聘用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
上述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合同签订时间于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漳州市中心城区“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7〕312号)印发之日前,即2017年12月27日之前;②申请对象应在漳州市范围内连续缴交社会保险3年以上;③申请对象持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④申请家庭或个人在中心城区无购房记录(含非住宅)或现有住房人均面积低于17平方米,在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现有住房属D级以上危房且不能改造、无力改造的,在承诺服从属地政府征迁安排的前提下也可提出申请。
3.申请对象:当地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
上述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龙文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②申请家庭或个人在中心城区无购房记录(含非住宅)或现有住房人均面积低于17平方米;在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现有住房属D级以上危房且不能改造或无力改造的,在承诺服从属地政府征迁安排的前提下也可提出申请。
4.申请对象:外来务工(含在本区务工的龙文区户籍人员)家庭或个人。
上述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申请家庭或个人在中心城区无购房记录(含非住宅)或现有住房人均面积低于17平方米;在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现有住房属D级以上危房且不能改造或无力改造的,在承诺服从属地政府征迁安排的前提下也可提出申请。②外来务工人员(含在本区务工的龙文区户籍人员)的申请家庭或个人应在漳州市范围内连续缴交社会保险3年以上。
二、申请对象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对象属上述1、2类的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如实填写《龙文区“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应复印户主页与所有成员页)、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婚姻登记证、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户籍属龙文区还需提供在龙文区无安置房证明或现有安置房满足申请条件证明)。
2.申请对象属上述3、4类的,向所在单位或所在镇(街)政府提出申请如实填写《龙文区“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应复印户主页与所有成员页)、婚姻登记证、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应包括原件与复印件,户籍属龙文区还应提供在龙文区无安置房证明或现有安置房满足申请条件证明、属外来务工人员所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3.申请对象同时满足两区或两区以上申请条件时,仅能选择其中一区进行申请,不得重复申请。此项审核由申请对象所在单位负责把关,申请对象在递交《龙文区“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申请表》时须作出个人书面承诺。
4.龙文区户籍的申请对象应到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具家庭或个人的拆迁安置情况说明,再到征收办开具拆迁安置情况证明。
三、申请流程
1.申请对象属在漳就业创业人员、外来务工家庭或个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单位,由就业单位核对签署意见后,连同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至单位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其中单位属蓝田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的报送至开发区企业服务窗口。
2.申请对象属当地户籍住房困难人员的请将申请材料自行提交至户籍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或开发区企业服务窗口收件,应审核申请对象提交的申请资料是否完整,对于提交申请资料不完整的申请对象,应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或申请对象个人所缺申请资料,书面通知申请单位或申请对象个人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补齐,逾期未补齐申请资料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四、申请受理时限
龙文区“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将于2018年8月6日起开始受理申请,申请受理期限每批次为一个自然月,直至所有房源销售完毕或项目交付使用6个月后,受理申请工作结束,第一批次受理时间从8月6日至8月31日止,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或个人抓紧办理申请手续。漳州市龙文区“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申请表在所在地的镇(街)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及开发区企业服务窗口领取或在龙文区政府网上自行下载申请表,请见报者相互转告。
下载地址:
http://www.lwq.gov.cn/cms/html/lwqrmzf/zfxx/index.html
漳州市龙文区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