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水上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秩序,市政府决定从2019年4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镇船舶和大中型“三无”船舶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一是大中型“三无”船舶(包括可能组织或参与非法采捕红珊瑚的船舶);二是从事非法违法捕捞作业(包括“电、毒、炸”鱼)的乡镇船舶;三是擅自改变已登记的船舶用途,从事休闲垂钓、旅游观光、载客、载货等活动的乡镇船舶;四是至今未登记、无船名、无船牌的乡镇船舶;五是乡(镇)政府及村(居)委会乡镇船舶日常管理不落实不规范的问题。
各乡镇船舶所有人务必于5月31日前,主动向当地村(居)委会、乡(镇)政府申报已登记船舶实际用途变更信息,主动自行拆解未登记、无船名、无船牌的“三无”乡镇船舶。逾期未申报、未登记的,一经查获,由当地乡(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没收拆解。对拒绝、阻碍或暴力抗拒执法检查或拆解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市乡镇船舶整治办举报电话:0596-7070399
特此通告。
漳州市乡镇船舶和大中型“三无”
船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