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闽政督办[2019]43号),为广泛、深入、全面地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定于2019年6月5日至20日,对我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开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公众(公众问卷)、在职教师(教师问卷)和在校学生(学生问卷)。
二、问卷发放
此次满意度调查采取网上问卷调查。请调查对象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问卷。

调查对象扫描二维码进入问卷后,先填定基本情况栏,系统根据被调查者填写的职业分配问卷。除勾选“教师”“学生”以外的其他填答人,均使用公众问卷。
四、问卷回收
填答人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
漳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