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漳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入漳人员信息申报的通告

2020/02/26 1.3w 阅读 315 点赞
  
扫码关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密“外防输入”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用工的企业(单位、个人)应指定专人关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通过扫描门牌二维码如实申报用工人员信息。

二、旅馆业经营者应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如实登记所有旅客的入住、离开信息。

三、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指定专人关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在房屋租赁成功后,通过扫描门牌二维码如实申报承租人信息。

四、房屋出租人应关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通过扫描门牌二维码如实申报承租人信息。

五、无门牌或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申报遇到问题的,请及时到辖区公安派出所申报。

上述企业、单位或个人违反本通告导致不能及时发现疫情或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