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2021年高考和中考期间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的通告

2021/05/25 2.0w 阅读 514 点赞
为防治噪声污染,保证考生在高考和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考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特作如下通告:

在2021年5月31日至6月9日期间和6月18日至6月27日期间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一切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

二、禁止午间12:00至14:30、夜间20:00至次日6:00在居住区、文教区、混杂区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活动。噪声管控时段内,原则上不再审批夜间施工申请。

三、6月7日-6月9日三天为高考时间,6月25日-6月27日三天为中考时间,考试时间内,各考点周围2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确保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公共场所进行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等) 应严格控制音量。

五、工业企业要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六、高考和中考期间,各级生态环境、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现场监督,组织巡查,严格执法。对发现违反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工业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24小时投诉电话:12345。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5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