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万物苏,植树护绿正当时。2026年3月12日,在第48个全国植树节来临之际,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漳浦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奔赴漳浦中西国有林场,开展“暖阳映造法徽亮,党建领航植树行”义务植树活动,并紧接着召开“法润青山,碳索未来”绿碳司法工作座谈会。此次活动将生态实践与司法研讨深度融合,既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践行,也为深化法院与林场的生态保护合作、完善绿碳司法机制注入了新动能。

上午九时许,植树现场一片热火朝天。法院干警与林场党员、生态管护者们分工协作、默契配合,挥锹铲土、扶苗定根、踩实培土、提水浇灌,每一道工序都一丝不苟。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辛勤劳作,百余株充满生机的沉香树苗在林场的山坡上迎风挺立,为春日的青山增添了一抹鲜亮的新绿。“每一棵树苗的栽种,都是司法力量守护生态的具体实践,也是我们与林场携手筑牢生态屏障的生动见证。”参与植树的法院干警表示,亲手栽种的不仅是希望之树,更是法治护绿的责任与担当。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全市首个聚焦森林碳汇保护的司法实践平台,该基地成立三年多来,始终秉持“修复性司法”理念,已成为生态环境损害异地修复、碳汇计量监测、法治宣传教育的综合性阵地。截至目前,基地已引导31起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案件的当事人,通过补植复绿、认购碳汇等方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累计为林场创收53余万元,修复林地500余亩,补种树木近6万株,为森林碳汇增量提供了坚实保障。同时,在三方共同努力下,经漳州市林业局批准,林场于2023年8月启动实施森林经营项目,通过与漳州市信产集团合作开展碳汇上市交易,至今累计为林场创收近73万元。2025年3月,三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创新,联合建立了全国首个“时空法典林”,将法律体系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划分出宪法基石区、民法典林、刑法防风带、行政法律篱共四个特色区域,让“看得见的绿意”承载“摸得着的法治”,成为集生态修复、法治教育、理念传播于一体的创新载体。
植树活动结束后,“法润青山,碳索未来”绿碳司法工作座谈会在林场会议室召开。漳州中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杨健、漳浦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陈文胜、生态庭干警代表,与林场负责人、林业技术人员围绕绿碳司法实践展开深入研讨。会上,双方共同回顾了绿碳司法保护实践基地与“时空法典林”的建设成效,就如何进一步完善“林长+院长”协同机制、优化碳汇计量与司法衔接流程、强化基地生态修复技术支撑等议题交换了意见。
“绿碳司法保护实践基地的运行,让生态修复从‘纸上判决’落到‘地上实景’,而‘时空法典林’则让法治宣传更具感染力。”林场负责人叶龙太在座谈会上介绍,借助法院的司法保障与专业指导,林场的生态管护工作更具刚性,两年间非法破坏林地的行为同比下降60%,碳汇储备量稳步增长。漳州中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杨健则表示,下一步将以两大基地为依托,深化与林场的“技审研”协作,探索建立森林碳汇损失赔偿标准、生态修复效果评估机制,推动将基地打造成为绿碳司法案例培育、碳汇修复实践的示范样板,同时常态化开展“植树+普法”“巡回审判进林场”等活动,让法治理念随绿意一同扎根人心。
座谈会上,双方形成共识,明确将在碳汇数据共享、生态修复监督、法治宣传联动等方面开展更深层次合作,推动形成“司法保障、林场实施、技术支撑、社会参与”的绿碳保护新格局,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坚实的生态与法治双重保障。
此次植树节系列活动,既是法院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主动融入生态保护大局的具体实践,也是对法院与林场长期合作成果的巩固与深化。未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漳浦县人民法院将持续以绿碳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和“时空法典林”为抓手,不断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让司法之光照亮生态之路,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司法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