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规范化办理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过开展案件讨论,精准运用文件,加强数字化建设,提升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组织专项审议。按照《漳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调整统计违法案件审议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要求,开展案件集体讨论,审议案件时由检查人员向统计违法案件审议工作小组汇报案情,各相关专业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列席参见案件审议工作,违法数额较大的提交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精准运用自由裁量权。根据2025年6月福建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印发的《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结合漳州市统计违法案件实际情况,对涉及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企业,准确应用罚款标准进行处罚,进一步推动统计执法规范化。
三是加强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根据司法部门统一部署,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2026年处理的统计违法案件均录入该平台,实现全流程、全链条、全闭环开展线上执法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