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漳州开发区文明养犬行为,营造文明有序的人居环境,近日,漳州开发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一起违规养犬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开出文明养犬整治工作首张罚单。
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居民携犬外出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时,未采取为犬只佩戴嘴(头)套、怀抱犬只或者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等安全措施的行为,违反了文明养犬相关管理规定。执法人员当即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告知其违规养犬的安全隐患及法律后果,并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现场认识到自身错误,接受处罚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养犬规定,文明养犬。
此次首张罚单的开出,是漳州开发区管委会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化文明养犬管理的重要举措,彰显了辖区整治违规养犬行为的决心。
下一步,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大文明养犬巡查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与执法检查,对未办理养犬登记、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时,未采取为犬只佩戴嘴(头)套、怀抱犬只或者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等安全措施的、携犬外出未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的等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养犬规定,共同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辖区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