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漳州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十二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十二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嘱托、砥砺奋进、履职尽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为顺利完成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提供了坚强保障。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党建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三个更加”重要要求,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加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力度,更加有力有效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奋力打造福建高质量发展新的重要增长极作出更大贡献。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及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争优奋进,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圆满完成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