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毕业季、求职季来临,租房市场逐渐升温。不少人在抖音、微信群等社交平台找房,因为“熟人介绍”或“怕麻烦”,只凭几句口头约定就交钱入住。表面上看似省事,实际上却埋下了不少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也就是说,不签合同或随便签一张“收据式协议”,都存在不小的法律风险。

警惕!不签书面合同的“三大隐患”
(一)房东维权难。没有书面合同,房东很难证明租赁关系真实存在,也难以核实租客身份。一旦遇到拖欠租金、损坏房屋设施等情况,追责会变得非常被动。
(二)租客保障弱。承租人若未持有书面合同,则可能无法获得“优先购买权”及“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保护。一旦租赁房屋在租期内被出售,租客可能无法对抗新房主的物权,面临被迫搬离的风险。
(三)双方均无稳定预期。未签订书面合同即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关系。这种不确定性会导致承租人居住不安定,也会导致出租人无法稳定规划房屋使用。
用对合同,才能少“踩坑”
建议直接使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漳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内容公平合规,对租期、租金、押金、维修责任、违约处理等都作了明确约定,可以从源头减少纠纷。

线上办理更便捷
租赁双方可通过漳州市房屋租售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zzfc.zzcia.com/),足不出户完成合同网签(适用于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且不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的房屋):
(一)个人房源核验:房东在线提交房源信息,经核验确认真实有效,减少虚假房源。
(二)线上合同签订:租赁双方登录平台,直接调用《漳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电子签约,流程简便,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温馨提示
房屋租赁不是小事,口头约定靠不住。增强法律意识,积极使用《漳州市房屋租赁合同》,主动办理网签备案,对自己负责,也对对方负责。
文稿来源:市局交易科